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行政管理师培训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技能人才(高级技师)证明,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载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可获免税政府津贴、工作满5年入户落户、每月涨退休金等方面政策奖励;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技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
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申报条件
1、助理人力师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验
2、专科8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3、本科学历+5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1、持人力资源师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验
2、研究生+2年工作经验
3、本科+4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专科+6以上作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北京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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