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员,须经过3个月的司炉实习操作,然后再参加具有资质的“司炉工培训考核站”的理论培训,经实践与理论考核合格,并取得司炉工的上岗操作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复审,4年为一期!
复审报名资料:证书首页和第二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白底2寸纸质照片4张、电子版照片一张
书名称: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锅炉工》
授课内容:燃气燃油锅炉的基本知识,燃油燃气及其燃烧,燃气燃油锅炉本体的基本结构,燃煤锅炉改燃气的安全技术,锅炉用燃烧器, 燃气燃油锅炉附件,自动控制原理和点火程序,燃气燃油锅炉操作规程及故障排除,程序控制器与燃烧器控制,压力、 温度、火焰传感器及其控制,水位传感器及水位控制等。
报考人员条件 :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 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管理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原毕业或者入户本复印件)
(4) 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使用教材: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发证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