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1.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2.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3.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4.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
5.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
6.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7.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8.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9.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10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