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中国会展策划师联盟
2016年第16期“会展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各会展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有关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有关人员:
为更好地贯彻关于促进展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提出的会展策划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适应相关院校学生毕业时应取得会展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培养高级会展人才步伐,经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我们决定开展第16期国家“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业上岗、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鉴定对象
会展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有关院校师生,以及其他已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培训时间:2016年4月30日—5月5日,共6天。其中5月1日—3日为“五一”公休日。
考试时间:2016年5月5日。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2016年会展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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