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信用管理师”考前辅导班的通知
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由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安全评价
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政府特殊津贴以及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
遇,同时可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国家人保部发证,全国通用,评职称,升职加薪等,一证多用 !
(一)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二)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三)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四)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五)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证书作用: 个人——评职称(中级职称),升职加薪(工程师待遇),涨退休金,享受政府月补津贴企业、公司
【报考条件】
(一)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四)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报名电话: 010-53799465 邮箱: 2593960751@q***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 话:18513282502 微信:18513282502
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信用管理师”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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