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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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类:电工(低压、高压)、焊工(焊工、二保焊、氩弧焊)、空调制冷(空调运行、维修安装;制冷运行、维修安装)、登高作业(架子工、蜘蛛人)、有限空间作业、高压入网证;取证复审培训
质监类: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司机、电梯维修、电梯安装)、叉车、司炉、水质化验、压力焊、桥吊;取证复审培训
劳动局:电工、焊工、制冷工、管道工、消防中控、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保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