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取证
根据建设部建教培【1996】41号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为确保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质量,我学校受相关部门委托,开设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并面向全国招生.
一、培训对象:物业管理企业正副经理,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房屋设备基本知识》、《新物业管理条例解析》等课程。
四、考试与发证:考试、考查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五、培训费用 学费850元/人
六、报名所需: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八、报名地址;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601A室、北大地物美超市对面,宏科物业七层华信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