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全国物业管理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取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费用
取证培训费:1200元;继续教育培训费:450元/人。
2010年季度 建设部全国城建《物业经理上岗证》培训关于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经理培训及复证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是建设部指定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培训定点单位。根据建设部统一部署,1998年至今,我们已举办了“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班”500多期,培训人数近5万人次。学员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应当地主管部门之要求,异地举办了近500期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班,受到了广泛的好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第61条的规定,为了继续贯彻有关培训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2010年季度将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经理培训及复证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物业经理培训考试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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