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07〕266号)有关要求,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二级安全培训机构)面向各用人单位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安全风险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见问题、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新安全管理法规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
课 程
期 次
上课时间
1
其他类
期
05月14日-05月16日
第二期
06月30日-07月02日
第三期
07月03日-07月05日
2
危险物品安全类别
期
06月04日-06月06日
第二期
07月28日-07月30日
3
建筑施工安全类别
期
07月16日-07月18日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初次参加人员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写上: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4.《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
5.已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请在报到时上交继续教育证书,以便做好学时记录。
五、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应使用A4白色胶版纸。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680元/人/24学时。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陶然亭公园北门往西一站地)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