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经理培训班 北京物业经理考试全国通用
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7年6月19日颁发,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经理培训科目:《物业管理概论》《 物业管理法规》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设备知识》 《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物业经理培训对象:年龄满20周岁 中专以上学历
证书发放:证书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与建设部住宅房地产业司统一发证
详情咨询孙老师:手机:132 6035 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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