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幼儿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保育员队伍的建设,提高保育员的技能和水平,规范幼儿保育工作,全面提升托幼机构的保教质量,本中心长期举办幼儿园保育员培训班。
一、招生对象: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开始长期招收报名学员,
2、报名资料:报名时交两寸蓝底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复印件。
三、申报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1、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实习阶段学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教育毕业实习阶段学生。
3、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四、取证情况
经培训、鉴定合格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保育员》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