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二级)培训班通知
培训对象:
消防行业管理层
物业行业管理层
建筑行业管理层
水电工程师
消防施工员
施工员
机电工程师
资料员等
二级消防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2、消防工程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3、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一级消防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消防工程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2、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3、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工作满2年;
4、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5、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免考政策: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1、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2、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由各省人事厅和消防局共同颁发《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属地区范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