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过期化学试剂回收=上门实验废液处理 18211144452 侯经理
各教学、科研单位:
由于北京市内危废回收处置企业严重缺乏,以及学校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弃物的复杂性,至今尚无联系到相关企业对学校固体化学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但是为了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经学校领导批准,学校提供临时暂存库房,对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场所内的化学试剂空瓶进行集中回收暂放。鉴于夏天高温潮湿,集中存放极易产生安全事故,为此,请各单位认真布置此项工作,对实验室产生的各类空试剂瓶必须严格按照回收企业行业标准和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要求,规范回收程序,做到分类收集存储,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回收处置工作要求:
1、本次集中回收仅限于化学试剂空瓶,过期药试剂请各实验室自行妥善保管,等候另行通知。
2、各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回收处置登记表》(请见附件一,表中红色字为填写示例,各单位请删除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试剂空瓶一律开盖、分类、倒置排放整齐在回收纸箱内,试剂空瓶必须贴有试剂名称标签,瓶内和纸箱内确保无残留液,以免搬运、运输途中引发二次污染。装有试剂空瓶的包装箱须与《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同提交给回收人员。
4、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试剂空瓶过程中,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5、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试剂空瓶,对不能满足本节第3条要求的,一律拒收,相关责任由教师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