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学试剂代公司::18211144452 联系人:侯经理
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
更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合。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我院的
规定进行收集和统一消纳,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收集做法如下:
(一)实验室收集
(1)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2)液体:化学学院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三类并印有标志)发给各化学实验室,用以分别收集含卤素
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进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害成分必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有害成分的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桶满后,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注意:能相互反应产生气体的废液,不得倒入同一收集桶中。倾倒之前应看一看《化学废弃物记录单》,若某种废液倒入回收桶会发生危险,单独暂存于一容器中,并贴上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