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工消防备案
管辖分工
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下列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1、建筑面各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
3、建筑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业建筑;
4、、市级重点工程;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以上四项标准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分别由其辖区消防支队负责。
5、其它有必要由市消防局进行备案抽查的重要工程;
二、上述情况之外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按照行政区划和监督,分别由各区县(地区)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负责。
办理范围
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它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