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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金会的成立条件

更新时间:2022-10-27 13:34:53 浏览次数:121次
区域: 北京 > 门头沟 > 大峪
基金会的成立条件
成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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