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非基金会收购要求及费用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是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生产或生活服务的非营利机构。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民间出资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民间非营利组织具体包括以下机构:
1、社会团体 2、基金会 3、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成立流程:
1、递交申请:递交申请书以及规定的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部门受理:民政部核准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材料;
3、证书发放:审核周期为60日,这个时间范围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资助贫困家庭生活;
二、资质贫困学生就学;
三、资助贫困家庭改善生活、学生就学、贫困患者就医;
四、资质非盈利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改善;
五、资助贫困老人和残疾人士改善生活;
六、促进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和健康成长;
七、开展弱势人群健康帮扶;
八、推到贫困地区健康条件及水平的提高;
九、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
十、资助贫困中小学生学习和大学生创业;
基金会办理基本条件:
1、需要原始资金800万;
2、所需人员:
一个理事长、一个副理事长、三个理事、一个监事、一个秘书长、四个专职人员;
3、需要主管单位批复;
4、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固定的住所;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