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税小牛”专注税务筹划五年,园区招商。
通过自身的资源,促使甲、乙双方达成合作,并收取委托方支付的居间费。居间费根据业务大小,收取方式等不同,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同样的居间费的签订方式对于后期缴纳个税有很大的影响。今天小编就以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进行详解。
1. 首先就是签订居间合同时应当在签订之前就考虑清楚要以什么样的名义签订。是以个人形式签订还是以其他主体进行签订,都会直接影响到后面的税务问题。
2. 再者就是要与委托方约定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是居间服务成功。是要甲、乙签订合作合同后才算成功?还是介绍甲、乙见面就算服务成功?
3. 居间费的结算方式也很重要,是以业务总款项的百分比结算。还是以一口价结算?
4. 做过的都知道,担心的不是客户的刁难,而是客户跳单。对于这个问题同样需要写进居间服务合同里。只要委托方是通过的介绍接触到了甲方,那么不管在与甲方达成合作,同样视为居间服务成功。
5. 后就是应当以什么方式开票给付款方,又以什么样的方式缴纳个税。
对于居间服务合同的签订,一定是要越早越好。
在获取到居间费后需要缴纳个税,正常来说不论是代扣或是在业务发生地税务大厅进行代开都是按照劳务报酬进行征收,税率20%—40%。1000多万的居间费需要缴纳300多万的个税。这个税费相信任何人都是肉疼的。这时候就可以通过“轻税小牛”在重庆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用于税务筹划,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体户年开票不超过500万可申请核定征收,1000万可以注册两家,税率0.6%—1.2%,行业不同、税率不同。开普通票还可免征增值税以及附加税。综合税负也就2%左右。
还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进行筹划,在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同样适用核定税率征收。现在自然人代开政策在逐步地收紧,目前可代开的税收园区也没有几个了。山东0.75%(需要身份证原件到场)、河南1.6%(业务合同)、重庆1.5%(目前只能开材料票)。
总的来说个体户适合有固定业务的自由职业者,自然人代开适合临时性的业务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便利时需要真实的业务,三流一致。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征收都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征收。也是目前税务筹划里出现频率较高的筹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