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许可证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许可证书。其中互联网文化单位指的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单位。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对于需要申请文网文证的企业,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文化部,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文网文包含类别:
游戏、音乐娱乐、动漫、艺术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展览比赛、网吧(此项现已停批)
申请条件:
1、纯内资
2、符合类别内容的网站
文网文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工商局调档章程。
3、法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4、域名证书。
5、服务器托管合同。
流程:纸质版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当地的文化局提交,材料无误后出受理单,受理后20工作日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