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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办理参保人员增减

更新时间:2015-12-29 08:07:30 浏览次数:65次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建外大街
◆办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 ◆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保险的缴费、建账; ◆办理社会保险的补缴; ◆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和变更事务; ◆办理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办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事务; ◆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办理缴费基数的采集、核定。 委托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请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xxxx社保中心 2、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由我公司提供,参保单位协助填写) 3、企业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社保怎么补交?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是否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由本人决定。如不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有中断,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但有中断年限对退休待遇的领取金额有影响。
另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中断将不能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和门诊统筹待遇,并且不能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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