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社保的对象
(一)北京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外省驻京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
(四)外省企业常驻北京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个人社保服务内容:
办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
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保险的缴费、建账;
办理社会保险的补缴;
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和变更事务;
办理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办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事务;
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办理缴费基数的采集、核定。
社保年审,残联年审,人事外包,社保费补缴,欠费滞纳金查询,社保证明等
北京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补交养老保险个人社会保险
北京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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