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15年以上,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那么,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1.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2.(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3)户籍本复印件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3.(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4.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