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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会计纳税备忘录

更新时间:2015-05-20 11:29:12 浏览次数:96次
区域: 北京 > 通州 > 新华大街
  会计工作总勉不了和税务打交道,下面,轩辕邑会计服务将为大家分享会计人员纳税备忘录,各个纳税时间点都有,非常实用。

  1、每月底之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联要认证,25日前认证一次,若有不符事项及时退回,重新再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密码区不可折叠,不可涂改有污迹)

  2、每月1日(各地抄税日按照当地国税部门要求办),一般纳税人要抄税。

  3、每月5日之前,一般纳税人要报税。

  4、每月10日之前,纳税申报(国税、地税,一个都不能少。若有运费税,先向国税申报运费税抵扣报表)。一般纳税人远程电子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按1189967或12366,根据提示音进行纳税申报。纸制报表一个季度送一次,一式2份(按税务要求)。

  5、每月1-7日前要申报个人所得税,(有些税务局要求带上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6、每月8日之前报送统计报表给市统计局(按主管部门的要求)。

  7、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前申报上季度企业所得税。

  8、5月31日以前申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先要通过审计部门审查(按税务要求)。

  9、每月终后的10日内要申报按销售额计算交纳的“水利基金,即防洪保安费”(一般随着主税的收入征收)。

  10、7月1—10日要申报按职工人数和单位定额计算交纳的“个人水利基金”.

  11、9月份要申报按上年的工资计算交纳的“在职职工教育费附加”(按当地要求)。

  1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于3、6、9、12月10日前在市地税申报各季度税金。

  13、“车船使用税”在交养路费时收取。

  14、防洪基金按照收入的0.1%收取,一年分两次收取。

  15、副食品基金按照职工人数*24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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