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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建筑幕墙资质 专业承包工程资质

更新时间:2014-08-27 11:16:13 浏览次数:82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苏州街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 个以上单位工程量1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8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3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建筑幕墙包括:(1)全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无框玻璃幕墙;(2)各类金属板、人造板、石材幕墙;(3)其他各类建筑幕墙。
联系方式:18911132199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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