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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更新时间:2018-12-27 09:56:10 浏览次数:120次
区域: 北京 > 大兴 > 黄村
(1)不需要的情形:
手机由公司购买,员工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由公司承担,发票开给公司,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手机用于公司经营业务,凭发票报销通讯费,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超标准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需要的情形:
现金发放通讯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附:
6种补贴不用缴纳个税

1、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3、生育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5、工伤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家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6、抚恤金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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