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建局办理外省进江苏施工备案流程企业进苏备案
一、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办理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手续(备注:此手续适用于新进入本省建筑市场进行单个项目招投标事宜办理核验手续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
备案负责人;郭忠书158-0156-2235
请至工程所在地的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13个省辖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2个园区,以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3个省管县)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办理此项手续。
二、申请资料:
1.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资质核验提供的资料
(1)网上打印生成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资质核验表(相应栏内加盖法人和公司印章原印);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驻江苏省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5)驻江苏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三、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核验提供的资料
备案负责人;郭忠书158-0156-2235
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五类人员,人员任职要求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劳务企业无需办理此项核验。
(1)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职称证书(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质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
2、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复印;
3、以上材料需要原件配合使用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扫描;材料需要原件配合使用才能通过
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很多外省建筑企业入苏投资和建设,近很多客户咨询关于入苏备案的问题,本着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对入苏备案的流程给出了全面的答案。中企博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58-0156-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