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骏伯人力集团是一家经人社部门核准成立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公司专注于人力资源外包领域,具有全国劳务派遣、全国、薪酬管理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全国可操作网点已达到300多个。
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8801137915
办公Q Q:221589778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京汇大厦2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