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 请 函
各市、区(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及中小学校: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提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制订规划,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
为帮助各地区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范中小学心理教育工作体系,使心理教师拥有合格的专业素养与规范的工作技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拟举办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心理教师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心理教师提升专业素养与工作技术,在心理教育理念、教学理论、心理教学能力等方面打到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开阔教学视野,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与焦点。
二、培训时间:
期:2013年7月13日-7月17日,7月12日报到,为期5天
第二期: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7月21日报到,为期5天
第三期:2013年7月27日-7月31日,7月26日报到,为期5天
第三至五期:2013年秋季。第六至八期:2013年冬季。
三、培训对象:各地中小学心理教师、心理教育教研员、德育处领导和学校相关领导干部
四、培训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五、培训内容(拟定):
日期 时间 课程安排及专家简介
天 上午 讲 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解读》
俞国良: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心理研究所所长,北京师范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教育心理学分会副会长,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心理学学科评审组成员,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下午 讲 座:《学校心理工作实务——名校心理工作体系分享》
孙晓峰:北京四中心理教师,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咨询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会员。
第二天 上午 讲 座:《整合学校资源,构建校本心理工作体系》
李 婕:人大附中心理学教师、心理健康教研室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北京市首位心理学骨干教师,海淀区首位心理学学科带头人。
下午 讲 座:《构建校园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体系》
蔺桂瑞:北京高教学会心理咨询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心理卫生学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教学会大学心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共青团《雏鹰热线》特聘专家,中国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阳光心语行动”网络行为优化工程专家组副组长。
第三天 上午 讲 座:《心理沙盘技术与学生心理与行为问题矫治》
刘 燕:海淀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海淀工读学校心理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副秘书长,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心理学会会员、《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
下午 讲 座:《学生团队活动设计与班级凝聚力提升》
张 焰:西南师范大学人格心理学方向硕士,清华大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心理咨询研究中心副教授,团体咨询室主任。
第四天 上午 讲 座:《学生心理档案建立与数据解读》
张慧萍:心理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北京市门头沟区心理教研员,北京师范大学特聘讲师。
下午 讲 座:《教师职业倦怠的评估与预防》
伍新春:心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心理与心理健康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心理学会教育心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主要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发展与亲职教育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第五天 上午 体 验:《发掘心理潜能,突破自我》
施 刚:中国农业大学心理素质教育中心主任,学工部副部长
下午 交流研讨:心理学在学生德育教育当中的应用
注:以上课表为初拟课表,如因专家时间原因顺序可在本时间段内相互调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课程的我们将调换同等级别的专家为学员授课。
六、培训准备:
(1)根据研讨专题准备自己在相关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心得体会,以便与专家交流和完善。
(2)研修班报到时请携带两寸免冠证件照一张,用以制作结业证书。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1500元/人,资料费200元/人(含教学资料、证书、集体合影)。
(2)食宿费自理,协助安排宾馆,费用标准200—350元/天/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10)62206321、 13691265282传 真:(010)622065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北师大科技园区F座 邮 编:100082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