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军工资质认证与物资采购指导咨询服务暨民参军交流会将在北京举行。为使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时掌握民参军的新形势和要求,更有效的实现参军目标,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联合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全国理事会等机构举办“国防军工准入资质认证与物资采购指导咨询服务”暨“民参军交流会”。
近年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不断深入。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军民融合战略实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加强民参军是今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重点。近,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推进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路举措》,核心指向进一步降低军工准入门槛,扩大民企参与范围,调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继续缩减许可范围,减少许可项
目的是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尽早取得必备资质;同时辅导企业如何进入技术、产品以及试验等配套体系,以及直接参与军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等领域,使民企“参军”更好地走上正规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之路。
二、会议安排及相关内容:
一)军工资质申请办理专项辅导
1、如何建立和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如何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
3、如何申请取得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4、如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认证;
5、军工资质在参与军品配套中的重要性与意义;
6、军工准入资质现场办理咨询服务与指导说明。
二)国防军工装备预研与采购解析
1、如何申请武器装备预研项目;
2、军民融合发展与装备预研改革动向;
3、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基金项目立项评审规范及其政策导向分析;
4、军队改革相关职能部门调整情况解析;
5、军需装备采购的标书制定解析;
6、军需物资装备合同书的解析;
7、国防军工配套物资采购解析;
8、军工装备配套采购风险管理。
三)民企参军有效途径
1、民营企业如何获取公开的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
2、国家和军队关于推进“民参军”开展竞争性装备采购的要求;
3、武器装备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是什么;
4、民营企业如何将优势技术与产品推荐给军方和军工单位;
5、民营企业如何查询涉密的装备采购信息?
6、民企参军有效途径方式与建议;
7、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全国理事会与民企项目合作讲解。
三、重点参军项目综合评估与闭门对接合作洽谈:
一)洽谈宗旨
为帮助企业准确定 位军品市场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参军”方案,解决民企参军过程中的,渠道不通,信息不畅,需求不明等问题,特遴选优势民营企业参与“重点参军项目综合评估与闭门对接合作洽谈高端对话”,帮助企业快速打通参军之路。
二)洽谈形式
1、由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海军、陆军、空军、火箭军等科研机构、采购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科研院(所)相关专家和领导多对一形式,针对企业产品、技术、项目、综合评估分析,指导参军市场前景,参军途径,参军方式等合作洽谈。
2、以企业陈述、答辩交流为主,军方、军工领导专家“多对一”解析点评,准确定 位军品市场。
3、针对企业现有产品、技术推荐军方合作单位,分析在军方某领域的发展优势及发展方向,解析采购合作流程、合作条件等。
4、针对企业正在开发的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协调对接相应的军工、军队单位,按用户要求帮助企业提升完善现有产品和技术水平。
5、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潜力的产品和技术行之有效的“参军”方案。
6、会后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协助办理军工武器装备配套的必备资质(《GJB9001B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军工保密资质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总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简称“四证”),为企业打开参军大门。
7、根据企业需求,可协助企业邀请相关专家、领导赴企业实地考察,以便为企业提供更切实的指导。
四、参会对象:
(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研发/质量/销售等负责人)
1、从事或拟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国防军工配套;
2、承担国防军工维修服务;
3、尚未建立军工质量、保密体系;
4、尚未取得国军标、军工保密、生产许可、承制目录资格;
5、军工认证资格即将到期、需要重新复审;
6、从事或拟从事军需后勤物资供应;
7、缺乏参军途径及经验的管理者;
8、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9、合同经办人及审批合同的部门负责人;
10、科研部门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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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十二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
联系人:任老师/何老师
电 话:010-58422979
手 机:13381407544
Q Q: 1228505311
传 真:010-8159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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