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承担着保育和教育的双重职能,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现提出以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1、各级各类幼儿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教师;
2、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3、有学习需要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其他人员。
二、培训形式及发证
培训办证采取即报名、即培训及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考察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三、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参加面授5天、自学和考察各阶段的活动,1-2个月后发证。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论文,并参加考试。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四、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幼师证或者教师证,毕业证复印件(职高或同等以上毕业证书)、2寸彩色蓝底照片两张交到我中心。
报名咨询热线:18311323600 010-82899573孙老师
咨询Q Q:1828366987
微信:1 3 6 2 1 1 2 3 6 8 7
北京丰台幼儿园园长培训考证保育员考证考试
北京其他教育培训相关信息
21小时前
21小时前
1天前
1天前
2天前
2天前
12月20日
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