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二)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京生源须符合引进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jstgkzk@16***,邮件标题请编辑为:“姓名+性别+学校+专业”。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初步筛选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在宣讲家网站上公布。
填写简历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
(一)笔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请及时登录宣讲家网站查询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为3:1。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请携带以下材料提前半小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1.《北京市委讲师团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并粘贴2寸彩色证件照);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含北京生源);
5.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证》、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宣讲家网站(www.7***)上公布。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察工作在公布考察人员名单后10天内完成。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拟聘用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讲家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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