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如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代、合同卖方处盖公章。
如买方公户需提供法代、合同买方处盖章、《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盖章
过户流程
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交牌:到窗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提档: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车管总所领取。
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