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属于非移民类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关于L1签证在美国设立的分公司,目前没有行业方面的限制,此类签证的申请,美国移民局重点考察的内容为:合格的公司关系和真实的雇佣关系以及申请人自身的条件。
首先、合格的公司:
申请人如果以中国公司作为母公司要在美国设立分公司(还没有成立),那就要看中国母公司的情况如何;申请人如果以美国公司作为母公司,国内已经运作1年以上的子公司作为被调的公司,这就首先要看美国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还要看看中国公司运行的怎样。总的一句话,申请人提交的母公司材料一定要符合要求。
其次,真实的雇佣关系:
申请人和中国公司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申请人必需能提供公司工作时间、所在职位、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还需提供在美国新设立的公司的相关材料,美国公司必须能提供从事商务活动的适宜场所-办公室租约,有能力支付申请人在美国工作的工资,并且能够开展美国公司在美国的经营活动。
还有,申请人自身的条件:
属于公司的法人、股东、公司高层、公司部门经理及财务、外语人员都可以进行L1签证的申请,在公司申请材料合格后,个人材料准备的好坏决定个人申请能够成功。所以,申请人自身的条件在L1签证的申请中也占有了很大的比重。
通过L1签证移民美国的几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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