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基金管理人审计报告 基金公司备案
出具基金管理人财务审计报告,通过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联系李经理1326-405-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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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6年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信息报送工作,除了每一项基金产品的季度、年度信息更新意外,基金管理人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也被列为信息报送内容里。
总结一下四条:
1、未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基金管理人备案时,应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否则不予通过;
2、已经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在每年4月30日前,自行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否则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并于公示;
3、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基金管理人,不用提交财务审计报告,满一年后自行提交审计报告;
4、被列入异常机构的基金管理人,补交审计报告整改后,6个月后方可进行正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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