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贸易企业不仅能够核定所得税百分之二还有扶持政策
虽然现在提倡用新能源代替煤炭,但是实际上煤炭要被完全取代是非常难的,毕竟现在的新能源并不能稳定给工厂或者供电,大部分的工厂还是使用的火电。
煤炭的地位不能被替代,那么煤炭贸易类型的企业的发展也就不会停滞,很多贸易企业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煤炭贸易企业自然也会遇到,那就是从上游购进的时候会存在无票的问题,或者说上游给企业开的是1%或者3%的票据,但是企业卖给下游就需要开13%的票据出去,这样一来自然就会出现中间增值税税负压力大的问题,这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有些人可能要问,既然中间的税负差异那么大,为什么不直接找有全额进项的地方拿货呢?实际上企业并不是不想,而是这样操作的话,企业很难经营下去,要知道,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也就是说开采的数量都是由严格限制的,本身煤炭就处于“供不应求”的阶段,想要拿到煤炭就已经很困难了,更别说还要去在意进项票的税率问题了。
所以企业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税负问题,比如说近几年比较火的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
但是由于煤炭行业比较特殊,能够接受煤炭企业入驻的园区是少之又少的,而且通过上一次对煤炭企业的清查,很多地区如果本身没有跟煤炭行业关联的产业的话,很容易出问题。
但是小编所在的园区,当地本身是有跟煤炭相关的业务,只要保证30%以上的进项,并且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四流一致就能够入驻园区享受税收优惠。
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所得税核定2%,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给企业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当地增值税的地方留存为50%,奖励时效快,当月纳税,次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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