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被查补税6000万为什么主播行业总在暴雷
今年2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在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时候,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有偷税漏税的嫌疑,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结果发现该主播在2019年~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的佣金收入等偷逃个人所得税1900多万,没有依法申报的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纳1450万。在整个的检查过程中,平荣积极配合并且主动补缴税款以及罚款,共计为6200万元。
近几年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查到了很多明星与网红的偷税漏税问题,并且这些网红和明星的偷逃税金额动辄都是上千万的,甚至有超过十亿的。其实很多人都在疑惑为什么这些高收入人群都不愿意合理纳税嗯?
就以带货的主播为例,一般主播的收入来源都是带货分成、礼物打赏、坑位费等等,这些收入基本都可以分为个人薪金所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和企业所得。如果网红是用有限公司来与对方合作的话,那么收入会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6%的增值税、20%的分红税。
如果该网红是用个人工作室来对接的业务的话,那么需要缴纳的就是个人经营所得税5%~35%,加上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为6%),附加税增值税的6%(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12%)。
如果是以个人的名义去接洽的业务的话,那么就需要企业方代扣20%~40%的个人所得税。
其实这样一算,确实税负比较高,特别是对于收入本身就比较高的明星和网红来说,动不动就需要缴纳那么高的税额,确实是容易产生一些想法。
而我们去看一下被查的这些明星和网红,大多在名下都有自己的工作室,所缴纳的也是个人经营所得税,这其实也是一种减轻自己税负压力的方式,因为个人经营所得税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之前在某冰的事情没有被爆出来之前,一些地区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核定征收的,核定之后个人经营所得税高为3.5%,从35%的税负降到3.5%的税负,中间的差异有多大相信大家都知道。
本身明星、网红就属于高收入人群,并且也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像明星与网红想要用这样的行为去“节税”是很容易被查的,毕竟没有真实的业务,只要业务不真实,即使再好的政策,都不能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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