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增值税与所得税同时解决的政策在这儿
企业在正常的经营业务中,很容易出现发票抵扣不足的问题。平时可能不太会注意这些问题,但是到了年底或者季度申报的时候,财务进行核算就会发现这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在年底处理起来是比较棘手的,毕竟在年底想要处理的话,时间也很短,很多都没有办法处理好。
在以票控税的当下,发票是企业做账的依据,也是纳税的凭证。企业通常都是查账征收,票据不足会直接导致企业的税负压力过大,而且会影响企业的实际利润。
那么想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就是从源头出发,发票不足往往是由于企业想要低价购入某些物品,不要发票所导致,或者是因为供应商没有办法提供发票所造成的。有的企业觉得这样可以节约成本,但是实际上到了后期,企业都会为这些不要票的行为买单。企业支出的每一笔费用都能够获得合理的发票,如果前期没有办法获得,那么就要在后面协商补上,不然后面漏洞太大再想来补肯定会更加麻烦,而且也不好处理了。
如果确实企业不能将这些发票补上的话,可以应用税收优惠方式来解决!
现在有的园区针对企业的所得税与增值税有相应的税收优惠,在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并正常纳税后,可以在园区享受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奖励,现在奖励的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企业当月缴纳,次月奖励!
那么企业要怎么享受这个政策呢?
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将企业的业务给园区的企业来做,这样就能够在园区当地纳税,享受到园区当地的政策。
那么具体能够奖励给企业多少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企业正常缴纳所得税为200万元,增值税为400万元,那么如果该企业是在园区缴纳的话能够得到多少奖励呢?
所得税:200万*40%(地方留存)*60%(奖励比例)=48万
增值税:400万*50%(地方留存)*60%(奖励比例)=120万
这部分奖励就可以作为企业的再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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