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报酬怎么才能不交20%~40%的个人所得税
其实接业务很多时候都需要别人介绍,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认识一些有资源的人,才能把业务范围铺开,获得更多的利润。那么这个时候认识一些有相关渠道的人就很重要了,并且通过这个人的渠道接到业务之后,企业肯定会给介绍业务的人一些费用,毕竟双方也是合作关系,金额小还好说,转了也就行了,如果金额是几十万上百万,那就不是小数目了,而且私转也不现实,这时候就需要提供发票来作为转账佐证了。比如说某个人给装饰工程企业介绍了一笔业务,按照一定比例的抽成,综合算下来有100万的费用。这个时候这个装饰工程企业肯定是需要发票才能出账的,而且个人如果没有给企业开具相应的发票,个人受到这么大一笔资金也是说不通的。公司需要发票证明业务真实存在,并且也需要发票来解决成本问题。想要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我的公众号《懂税小妹》免费咨询!
这种情况下适合的方式肯定是自然人到税务代开相应的票给企业,但是个人到税务代开是将这部分收入归到“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先由支付方代扣,个人先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年底的时候汇算清缴。想要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我的公众号《懂税小妹》免费咨询!
那么就刚刚说的这100万需要缴多少税呢?
个人所得税:100万*(1-20%)*40%-7000元=31.3万
增值税:100万/1.01*1%=0.99万
附加税:0.99万*6%=594元
总计:32.35万
对于个人来说好不容易赚的钱,要交三十多万的税,肯定不划算。
其实这有几种方式可以解决:
一是企业可以接受自然人代开的情况,现在有的园区是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个人经营所得”,然后对个人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4%,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综合税负为1.46%。每人每年可以开5000万元,并且不需要代开人到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代开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是企业不接受个人代开的票据,要求对公转账,并且要专票,但是对税率没什么要求的可以选择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个人独资企业同样可以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的税率为0.6%,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综合税负为1.66%。每年可开500万!
三是企业要专票,并且还要求6%的发票,这种情况个人可以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奖励的政策,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就算增值税奖励50%,增值税也只有4.5%。并且如果一年的利润不足100万可以享受所得税2.5%的国家政策。综合下来税负在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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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务报酬怎么才能不交20到4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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