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时存在补税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一些老板在注册企业后没有按照规定记账报税,想要省一笔钱,要不就是企业注办理下来后因为行业业务不太好就不经营了,没有业务就停止了报税记账,这些看似省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下面就给大家具体说一下。
一些自己创业的朋友觉得不记账报税就是省钱,首先税是每个企业都要缴纳的,不按按时完成记账报税,业务情况出现异常,税务局约谈法人,就是后来注销公司,前面欠税也是要补齐的,没有清税证明无法注销工商和银行。所以不要觉得公司不营业了放在那边就不管了,该补交的税还是要补齐的。
那么为什么出现补交大量税款的情况?比如一些公司注册到现在很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有记过账,这样的公司要是做税务注销,就需要补交几年来一直所欠的税款,而且还要缴纳罚息等等,比如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一直都没有报过账,即是没有业务也要进行零申报,不要觉得补交税金就没事了,所欠税款不补齐,公司就没办法注销,注销不了罚款就越来越多,一直循环下去。
公司成立之后不管有没有开始经营,税务局、工商局都会认为已经开始经营了,所以公司要有自己的账本并且要开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不然的话就会产生罚息,平时不记账到了注销的时候一起算总账,还有大量的罚款。不缴纳罚款,还会有不良记录,甚至会被列入工商、税务信用、银行的黑名单,到时候可能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给法人的出行造成极大的麻烦。
公司办理下来后经营不下去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沉重的税负压力,特别是一些现代服务类型的公司,严重缺少进项票,账目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压力大,辛辛苦苦挣一年的钱,那完税后所剩无几。
明明有实际的业务,但是难以取得进行成本,导致税负压力增大,在强烈的市场竞争下难以生存下去,想要减少税收压力,又找不到合规的方法,后走到注销这一步。
想要减少企业综合税负,其实可以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来处理,比如一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有500万的真实无进项的业务,按照正常的查账征收那么就需要缴纳近200万的税金,这个时候就可以在有总部经济招商的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以咨询服务中心的形式去承接这500万的业务,500万通过咨询服务中心核定征收来纳税,按照10%行业利润率进行核定,国家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按照10%核定就是50万,50万再按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9%。
增值:500/1.03*3%=14.56万
附加:14.56*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完税后有完税凭证,可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可开3个点专票抵扣)
附加:14.56*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完税后有完税凭证,可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可开3个点专票抵扣)
咨询服务中心为原公司的下游服务商,给公司提供一些咨询、市场推广、市场调研等服务,核定征收减少税金的同时还可以3%的专票。
现目前全国很多地区都在进行总部经济招商,山东、重庆、江西等地,不需要企业实体办公就能享受税收奖励扶持、核定征收等政策,年底缺少进项成本的朋友可解决。想要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我的公主号《税收政策筹划》或者私信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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