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自然人核定征收代开降低税负
建筑企业怎么运用自然人核定征收代开降低企业税负
我国作为一个基建强国,建筑企业是非常多的,对于建筑企业来说钢材、混凝土、运输、水泥、石沙、设备等项目支出是很难取得进项,而这些数额又比较大,长期下来企业税负压力巨大,直接导致建筑企业承担着超额的税收压力。那有什么可以合理解决的方案,对于不急着开票的企业可在税收洼地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主体公司一部分业务合理分包给园区的个独企业,个独企业完成业务获得主体企业给的报酬,开具相应的发票给主体企业。关键点是设立在园区的个独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能够享受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低至0.5%,总税率1.56%-3%。
如果企业需要急着开票又不想设立公司,《节税精灵》推荐重庆或者山东园区的自然人委托代征(自然人代开),像包工头无法提供票据的、河沙石子建材开不了票的情况,可以考虑去税务大厅代开普票,冲减成本,解决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压力。
(1)自然人委托代征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开票额的0.5%
增值税:1%(2020.12.31之后恢复至3%)
附加税:0.06%(2020.12.31之后恢复至0.18%)
完税凭证为1.56%。也就是自然人缴纳了1.56%的税金以后,将票给到合作方公司,公司就可以入账并公对私把钱给到自然人了。
(2)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9%
增值税:1%
附加税:0.06%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个独企业总税率3.21%以内2021年增值税恢复3%之后,总税率会在在5.28%以内。只需要缴纳完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后的剩余利润是可以直接公转私到个独企业投资人私卡上的,没有分红个税。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小伙伴,请关注,gong,重——《节税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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