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行业节税方案推荐,影视基地大力支持招商
2020年初由于疫情原因,很多电视剧或者电影都被迫停拍了,但是影视公司的盈利并没有停止,毕竟影视公司还有很多附属的行业,像编剧、自媒体、主播等等都在正常工作,并且这些也是高利润的行业,所以也因此该行业的税负也更高。而且由于前几年的风波,很多园区都不愿意引进影视相关的企业。这也让很多影视类型的企业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了。
但是在2019年,重庆影视基地园区开放,对影视企业的落户是相当欢迎的,毕竟是对口的行业,那么该影视基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是针对有限公司的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到地方留存部分的相应返还,返还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30%~70%,地方留存比例为增值税45%,所得税36%。举个例子:例如某入驻的影视公司当月缴纳增值税为500万元,次月可享受:500万*45%(地方留存部分)*70%(奖励比例)=157.5万元的奖励,纳税大户一事一议,目前园区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善了,很多影视公司都已经成功入驻。
其次就是针对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能够享受到核定征收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表格进行具体核算相应税率,从100w到500w 的税率为0.89%~2.19%之间,举个例子:例如某入驻的小规模个人工作室,通过业务的方式转移了350万的收入,那么这350万在影视基地只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350万/1.01*1%=3.47万(疫情期间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3.47万*6%=0.2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350万*10%*30%-40500=6.45万
总纳税额为10.12万元,综合税率为2.89%,可直接解决成本、高薪个税、劳务报酬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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