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设备入账评估 小型设备评估 车辆价值评估
机器设备评估的基本方法
(1)成本法: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适用范围:从评估资产的效率和合理性角度出发
A 持续适用假设前提下的机器设备评估
B 一般不适宜评估非续用状态下的机器设备。
重置成本的测算:评估中要根据取得评估目的所要求状态下机器设备需花费的全部费用来决定重置成本。由于设备取得的方式和渠道不同,其重置成本的构成及数额也不同。
重置成本:一般指在效用上与被评估设备接近的类似新设备的现行购置成本,即更新重置成本。重置成本由设备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直接费用指设备的购置价或建造价,以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必要的配套费用。
间接费用指为购置、建造设备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总体设计制图费用、资金成本,以及人员培训费用等。
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将在五部分详细讲解。
(2)市场法:在市场经济和市场发育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运用市场法比较普遍,具体做法是:通过对市场近期同类设备或类似设备的成交价或报价进行分析、对比,调整获取被评估设备的评估值。
基本步骤:
A 明确鉴定被评估对象
主要包括设备类别、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生产厂家、设备性能、技术状况等
B 选择参照物
重要的是选择的参照物具有可比性。确定基本因素具有可比性,确认其成交价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才可以作为参照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多个参照物。
C 选择适当的方法估算比准价值
具体的方法有:直接比较法、相似类比法和市价折余法等
直接比较法:是利用二手市场已成交的相同设备的交易资料,通过与被评估设备直接对比、调整得出评估值的方法。
相似类比法:是利用与评估对象相似的且在市场已成交的设备的交易资料,通过与被评估设备对比、调整得出评估值的方法。
市价折余法:利用市场上与评估设备相同或相似设备的全新价格,根据评估对象的现时状态,凭借对市场行情的把握和经验,对全新设备价格进行打折估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D 确定评估结果。
(3)收益法:运用收益法进行设备评估的前提是该资产具有独立的生产能力和获利能力。就单台设备而言,大部分不具备独立获利的能力。因此,单项设备评估通常不采用收益法评估。对于自成体系的成套设备、生产线以及可以单独作业的车辆等可以采取收益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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