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设立法学专业,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是全国财经院校中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为了适应改革和现代建设的需要,培养高层次经济法律人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决定,并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在我院举办法学硕士职研究生课程。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
培养方式:
1、学制两年,利用周末及公众节假日上课;
2、北京周末班:利用周六或者周日上课;
3、全国假期班:公众假期面授结合远程学习。
报名手续:
1、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交1寸免冠照片4张;
4、报名费200元,教材费800元,学费14000元(两年);
5、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证书授予:
1、完成该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2、符合条件可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
宪法、法理学、民法(总论、分论)、刑法(总论、分论)、中国法制史、科学社会主义与理论与实践
专业课程:
经济法、金融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财税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证券法、外商投资法、诉讼法(民诉、刑诉、行诉)、婚姻家庭法
前沿讲座实务研究:
房地产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犯罪心理学专题研究
注:前沿讲座、实务研究根据每年教学计划及新热点话题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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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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