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北科继续教育费用:50元)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颁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02]891号文)的规定,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
通州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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