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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历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4-08 09:37:58 浏览次数:23次
区域: 北京 > 大兴 > 兴华大街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
一、学校概况:
武汉科技大学创建于1898年,前身是湖北工艺学堂。1927年,先后更名为湖北省立第二中学、湖北省立第三中学。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1993年,更名为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管理。1999年4月28日,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1999年4月28日,根据教育部文件批准,武汉冶金科技大学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成为国家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2013年加入国家实施的“省部部”共建地方高水平大学计划行列,成为湖北省一所省部部共建高校。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2年6月16日学校入选国家第三批“国家国防科工局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地方高校”。
二、招生专业:
(1).本科专业: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学、行政管理
(2).专科专业:社会工作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国特色鲜明的开放高等教育形式,它以国家考试为核心,引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面向全体社会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机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和课程设置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专业要求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四、报考条件
(一)专科: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
(二)本科: 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生,须为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参加社会助学的考生可以是已取得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学籍的在读学生,且须在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之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学习形式及课程考核方法:
(一)学习形式:可业余时间自学,或参加助学班享受30%网络助学加分。
(二)课程考核方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安排,统一参加考试。
六、毕业标准:
(一)在专业计划中,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取得及格成绩及达到要求学分以及毕业环节要求。
(二)毕业证书
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
(三)学位证
取得本科毕业证且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七、报考咨询:
田老师:1 3 6 6 1 2 0 2 3 8 4(电 话/微 信)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
(有任何关于学历问题可电话或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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