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形式:自学考试,自考
学历类型: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
考试形式:助学考试,助学加分
招生院校:咨询招生老师了解可报考院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8年,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凡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招生专业及层次】:
艺术设计——专科
工业设计——专科
产品设计——本科
软件工程——本科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消防工程——本科
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
【报考优势】:
1.助学考试,无需脱产学习备考,生活工作不耽误;
2.统考科目少,考后均有助学加分,通过率高;
3.毕业周期短,可快至1-1.5年内完成所有考试课程;
4.学历含金量高,国家承认,教育部学信网终身可查;
5.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考试事宜】:
根据所选择专业及层次详情咨询招生老师;
【报考材料】:
报名者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1.本人身份证两面扫描件一份;
2.电子版蓝底照片一份;
3.报名本科者,如专科已毕业提供专科毕业证扫描件一份;
【报考咨询】:
田老师:17600283985(电话/微信)
Q Q:2607027698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助学)报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