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大专、专升本2016年春季招生简章(010-63938849)
重点专业:对外汉语;日语;英语;汉语言文学;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
北京语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中国一所以汉语国际推广和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同时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和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教育,并承担着对外汉语教学师资培养、培训以及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等工作,素有“小联合国”的美誉。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称“北语网院”)于2000年成立,本着“外语突出、专业领先、面向国际、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北京语言大学的国际品牌和语言教学优势,开展国内学生语言类及特色学科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同时,北语网院不断规范办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开发了大量面向外国学生的网络课程,对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一、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1.专业与方向
层次:高起专
对外汉语、日语、韩语、英语、汉语言文学、金融学、金融保险、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管理、法学、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
层次:专升本
对外汉语、日语、金融学、金融学(保险方向)、会计学、英语(师范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
2.收费标准:
高起专(学费:8000元,2年半全部费用)
专升本(学费:8800元,2年半全部费用)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面对各类从业在职、非在职人员等。
2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须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同等学历;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3)报读高中起点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年满18周岁;报读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年满21周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一年两次,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截止时间为2月28日;秋季招生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2) 国家承认的相关学校学历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3) 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白底背景照片2张;
3.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朝阳区校区)报名电话:010-63938849(薛老师)
咨询手机/微信:15611570363 Q Q/Email:2452980268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2号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办公楼402室(老国展西侧)
(丰台区校区)报名电话:010-63937921(李老师)
咨询手机/微信:13718908018 Q Q/Email:1959951001
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北里莲馨嘉园B座1806室 (八一电影制片厂北门对面)
注:同时提供上述各项原件的扫描件1份,便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及注册学籍使用。
四、入学方式
1.测试入学:报名的学生需参加由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入学测试。
2..测试方式:机考
3.测试时间:学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4.测试地点:报名所在的学习中心。
六、录取 交费 选课 注册
1.录取:凡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者,我院统一录取。
2.选课:新生交齐费用后,由学习中心统一为学生进行集体选课。
3..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即提供了入学资格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并通过了入学测试者)并缴纳首期学费后,我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
七、学习模式
1.通过网络向学生提供多媒体教学资源及传递教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教学环节:“课本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作业+网上答疑讨论+模拟试题自测+学习中心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学生在学习多媒体课件和书本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提交作业、课程辅导等,后参加在当地集中进行的课程考试。
2.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组成。听力类课程除外。
八、学历与学位
1、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学生还需要通过教育部规定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课的统考,并且毕业论文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盖有北京语言大学校章、校长签发的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
2、符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九、特别说明
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学历教育的提供和实施机构,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学历证明为国民教育系列合格证书。 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学历证书入学者一经查出,取消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2.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门新政策出台,按国家教育部门的新政策执行。
3.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归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cn/xlcx/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