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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在户上突发意外责任谁来担

更新时间:2024-09-26 08:53:18 浏览次数:37次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劲松
类别:保姆
地址:首城国际-B座706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政服务行业成为原来越多家庭的刚需。家政阿姨的工作属性特殊,大多需要住家提供服务。
    那么,如果阿姨在户上突发意外情况,责任该如何判定?雇主和阿姨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两个相关案例,希望可以为阿姨和雇主提供一些参考。
案例一:
    刘阿姨因在雇主张女士家里洗澡时不慎摔倒,造成创伤性脾破裂,同时导致肋骨骨折,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事后,刘阿姨与张女士进行协商赔偿时没有达成一致,刘阿姨及家人以浴缸设计不合理导致受伤为由,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阿姨是在工作结束之后洗澡时不慎摔倒的。这个行为,完全是她自己的个人需求,不适用于民法典的劳动关系责任划分规定。另外,张女士家的浴缸和小区里其他家的都是一样的,没有改过,不能证明她有过错,刘阿姨的家人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浴缸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刘阿姨摔倒的时候,张女士根本就不在场。因此,法院后判定张女士不需要承担责任,刘阿姨及其家人的要求被驳回。
案例二:
    王阿姨是李先生家的住家保姆,一日,在收拾菜园后从梯子跌落摔伤。王阿姨要求李先生给予赔偿,李先生认为是王阿姨自己使用梯子不当导致摔伤,与雇主无关。无奈之下王阿姨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士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李先生作为雇主,负有监管、安全提示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应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终酌定由王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由李先生承担70%的责任。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王女士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交通费等共计16万余元。
    由上述两个案例可知,阿姨在户上突发意外情况,责任的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包括雇主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以及阿姨自身的责任大小等因素。
    那么在家政雇佣关系中,如果发生类似事件,如何才能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呢?
    首先,一定要在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找工作,签署正规合同。正规家政公司通常会为阿姨购买相关的保险。北京爱侬深耕家政养老30年,为每位上户阿姨购买《家政服务人员责任保险》,在一定程度为雇主和阿姨减轻服务风险带来的损失。
    其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个人事务时,对其自身健康安全应承担谨慎注意义务,包括充分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等。按照相关损伤和损失的因果关系以及公平原则,应自行承担一定的健康、安全风险。因此,阿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在对自身的安全尽到注意义务,一定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工作任务。
    后,拒绝私签。通过正规家政服务公司签约,阿姨在户上出现任何意外情况,都有家政服务保险为阿姨兜底。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便会启动赔偿机制,阿姨也能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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