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年检 >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
北京
[切换城市]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

更新时间:2013-04-26 17:26:13 浏览次数:98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学院路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海淀区学院路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
没有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人数上限没有限定。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2) 有书面合伙协议。包括: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d.合伙的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g.入伙与退伙;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i.违约责任。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无需验资。

  (4) 有合伙企业名称。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我公司铭志咨询提供合伙企业注册,注册区域主要提供丰台区(六里桥所、方庄所花乡所,岳各庄、丰台、南苑所)朝阳区(呼家楼、cbd、双井所)海淀区(八里庄、青龙桥、学院路所),欢迎来电咨咨询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301109620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开户加急办理
联系时 切勿提前支付费用
昌平-天通苑
6小时前
6小时前
注册时间:2013年03月05日
UID:55084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