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公司执照转让 出具审计报告
投资基金公司执照转让 出具审计报告 刘经理 130 2129 2007 投资基金公司执照转让 出具审计报告
什么时候出具审计报告?
1、申请基金管理人备案时候,成立的满一年的管理人,在首次登记备案管理人时,需要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2、已申请的基金管理人,每年4月底之前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二、不及时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列入异常机构:
根据协会要求,每年4月30日前,已经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企业要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否则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并予以异常公示。 整改之后,仍需6个月方可正常公示。
三、出具审计报告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一年度所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请提供之末级科目余额表)
提供上一年度所有账本
基金管理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章程
如有基金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请提供
转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单位名称:北京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可增资)
转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投资管理咨询
转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信息:自然人股东
转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转让重点:申请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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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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